前幾個禮拜因為丈母娘身體違和,但常為她看診的中醫師前些日子又搬到雲林去開診所,為了能讓她老人家快快好起來,我們全家再加上老丈人及剛從美國飛回來的小姨子,利用難得的星期假日一路遠征到雲林上海路『安賢中醫診所』看診,可能為了趕在中午前到達,就在十月四日上午十一點四分被國道第八警察隊古坑分隊狠狠的照了一張車速141公里的照片,看著相片中我們家小白為了達成主人家的企圖心,拼命奔馳在接近正午熱烘烘的國道車道上,我們中華民國負責盡職的『波麗士』大人仍然不為所動的按下快門,而留下了小白這張美麗的倩影,頓時心中真是萬分不捨。
話說相片寄達家裡那天,當我下班回到家,突然有種奇怪的感覺湧上心頭,說時遲那時快我們家小王子興奮的撲了上來說:爹地、爹地有人寄我們家的車車相片給我們喔。只見女王大人話到嘴邊,要擋也來不及了,看了照片後,頓時腦中浮現3張半的小朋友長了翅膀飛走的景象,實在無語......。
後來想想不死心,想說用壓女王駕照的方式救回上面飛走的小朋友,結果上網一查才知道原來政府早就知道這一招,從95年7月1日起違規案件已經不得以易處吊扣駕駛執照結案了,經過幾天的掙扎,只好在10月26日乖乖地到家附近的7-11繳交罰款,不料結帳時店員竟還不好意的跟我說:先生還得多付6元手續費喔。聽罷,再次無語......。
最後,還是奉勸各位『行車安全很重要,不要超速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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